山东明确湿地保护措施 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、功能不降低

来源:互联网 作者:网络 时间:2021-12-22
12月16日 16日,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,发布山东省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。 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、厅长宇向东介绍,湿地与森林、海洋并称全球三大生态系统,具有多种独

  12月16日 16日,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,发布山东省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。

  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、厅长宇向东介绍,湿地与森林、海洋并称全球三大生态系统,具有多种独特生态功能。它不仅为人类提供大量食物、原料和水资源,而且在维持生态平衡、保持生物多样性和珍稀物种资源、涵养水源、蓄洪防旱、降解污染、调节气候、补充地下水、控制土壤侵蚀等方面均起到重要作用。所以,湿地被誉为“地球之肾”“天然水库”。

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加强对湿地生态系统保护,国家在“三调”《工作分类》中,将“湿地”调整为与耕地、园地、林地、草地、水域等并列的一级地类。将“二调”分类中分别归属于林地、草地、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“红树林地”“森林沼泽”“灌丛沼泽”“沼泽草地”“沿海滩涂”“内陆滩涂”和“沼泽地”等二级地类归入“湿地”一级地类。同时,按照各地类不重不漏的原则,相应调整了林地、草地、水域等一级地类和有关二级地类的含义。

  近年来,省委、省政府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作,始终坚持“全面保护、科学修复、合理利用、持续发展”的原则,从制度建设、管理体系、保护形式、保护机制等多方面强化湿地保护工作,取得明显成效。“三调”数据显示,山东省湿地面积369.37万亩,主要包括沿海滩涂300.59万亩和内陆滩涂68.69万亩,还有900亩的沼泽地。下一步,省自然资源厅将根据“三调”明确的湿地范围,继续强化湿地保护管理,进一步明确湿地保护措施,压实湿地保护责任,确保山东省湿地面积不减少、功能不降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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